close

  晨報記者姚克勤 通訊員李鴻光報道 市民朱小姐幾年前辦了一張信用卡,為了保證資金安全,特地設置了複雜密碼,但去年其信用卡在公交車上被偷,且被盜刷了6000元。日前,靜安區法院鑒於3名盜竊團夥案被告人盧偉、黃明和許傑(均系化名)退繳了贓款,遂作出一審判決分別判處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9個月至6個月不等,並處罰金財產刑。
  去年10月22日傍晚,失主朱小姐搭乘公交車回家,3名小偷趁朱小姐不備之際,從朱小姐挎包內偷走了錢包,竊得現金1000元、銀行卡若干張等物品。當朱小姐發覺錢包被盜時,她的一張信用卡已被盜刷,3名小偷從一家超市購買了高檔翻蓋中華、軟中華及五糧液等物品價值近6000元,並將上述贓物銷贓並平分贓款。幾天后,3人先後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。
  朱小姐事後陳述,被偷信用卡是她幾年前用電話申請辦理的,當初設過密碼,且比較複雜。信用卡被偷後,她曾向銀行問及密碼一事,這才獲悉此前她在電話申請辦卡時所設的密碼是查詢密碼,並非信用卡交易密碼。說白了等於信用卡門洞大開不設防,導致信用卡被偷後遭到大肆盜刷。
  (原標題:女子未設交易密碼信用卡被偷遭盜刷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oc51ocjnd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